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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龄妇女贫血 调查方案
 
一、 背景

育龄妇女缺铁性贫血是反映妇女营养状况的重要指标。妊娠妇女贫血不仅影响母亲,也影响胎儿的健康成长,但以上患病情况国内均只有局部地区的资料,也需要进行全国性专门调查。

二、 目的

获得具有全国代表性的育龄妇女、孕产妇及哺乳母亲血红蛋白的分布情况,全国城乡及不同地区不同妇女的缺铁性贫血患病率。

三、 内容和方法

1、抽样

(1)省、市、县的抽样同出生体重,即11省,17市,27县

(2)样本量育龄妇女血红蛋白测查分为未孕妇女和已孕妇女两类对象进行测量。国际标准未孕妇女血红蛋白<12克/分升,妊娠妇女血红蛋白<11克/分升为贫血。

估计城市未孕妇女贫血患病率为5%,农村为10%,抽样误差15%,测查育龄妇女样本量

n城市=22/0.152 x 0.95/0.05=3382人

n农村=22/0.152 x 0.90/0.10=1602人

由于为整群抽样,需乘以设计效应2,则城市总样本量=3382x2=6764人
6个大城市,每个城市测查600人。10个中小城市,每个城市测查400人。
农村县总样本量=1602 x 2=3204人,每县测查200名。
妊娠妇女贫血患病率,城市按15%,农村按30%,相对抽样误差15%,不分年龄组。

城市孕妇样本量=22/0.152 x 0.85/0.15 x2=3026人

大城市:每个城市测查240名,抽中4个医院,每个医院60人
中小城市:每个城市测查200名,抽中4个医院,每个医院50人

农村孕妇样本量=22/0.152 x 0.70/0.30 x 2=871人

每县测查孕妇50人

(3)测查对象的确定

育龄妇女的测查,农村在低出生体重抽样的几个乡内,平均分配测查育龄妇女数(如抽中2个乡,每乡查100名;抽中3个乡,每乡查70名;余类推):乡测查育龄妇女数随机抽样1-2村,村内按户测查该户育龄妇女,直到满足测查样本数为止。城市测查育龄妇女数均分在城市的几个城区内;每个城区随机抽中一个地段,地段内按户测查育龄妇女直到满足样本数为止。

孕妇测查:城市孕妇血红蛋白检测在低出生体重抽样的医院内进行,农村在育龄妇女测查的村内进行,测查孕妇数不足可以乡内邻近村补足。

2、测量方法和人员

育龄妇女及孕妇血红蛋白的测量,由每市县挑选有责任心,从事化验检查的专业人员2人进行。统一采血部位为左手无名指,用氰化高铁法检测,由卫生部统一配备检测仪器和试剂。检测结果统一登记在表3“育龄妇女血红蛋白检测登记表”。


3、资料统计分析
(1)全国、城乡及不同地区育龄妇女及孕妇贫血患病率
(2)全国、城乡及不同地区育龄妇女及孕妇血红蛋白的均值标准差及分布曲线
(3)不同年龄组育龄妇女及孕妇贫血患病率

四、 资料上报、分析计算

城市有关资料由医院或地段收集、检查后上报市妇幼保健机构,农村有关资料由乡卫生院收集检查后上报县妇幼保健机构,市县妇幼保健机构对有关资料审核后报省妇幼保健机构,经省卫生厅妇幼审查后,送首都儿科研究所,由首都儿科研究所负责资料分析计算。

全国育龄妇女血红蛋白调查资料,因具有1990年全国按市、县人口资料,拟以此人口资料进行由抽样市、县加权-六类-城乡-全国的四级加权。

五、 质量要求和质量控制

此次调查任务只有3个月的时间,为及时了解各调查点工作进展情况和调查质量,要求承担此次调查任务的44个市(县)妇幼保健院(所)每月填报“三项调查月报表”(表5)一式两份,并于8月、9月、10月下旬分别寄至省妇幼保健院和首都儿科研究所。

1、质量要求
资料填写完整性100%,不能有漏项。

2、质量控制:

本次血红蛋白检测统一使用北京生化仪器厂生产的BS624血红蛋白仪。采用氰化高铁法定量测定血红蛋白值。测量范围, 3-30g/dl,统一采血部位为左手无名指。针刺手指后,让血自然流出,擦去第一滴血后取20ul末梢血,加进装有10ml生理盐水的容器中,滴入2-3滴溶血剂摇匀,以BS642血红蛋白计检测。

血红蛋白检测质控:
①调查所用44台血红蛋白仪均以北京临床检验中心生产的血红蛋白标准血在5、8、11、14、17克/分升,5个血红蛋白浓度5次测定仪器质量和稳定性,其CV≤2%,绝对误差≤0.3克/分升。
②各市县检测血红蛋白人员均由检验科专业人员进行,并由各省统一培训。调查时省级亲自到现场指导,首都儿科研究所分赴4省进行质量检查。
③每日检测前均以血红蛋白标准血进行仪器校正。

六、 组织领导和各级职责
1. 卫生部妇幼司负责组织领导和实施本次全国调查,有关11省、自治区卫生厅妇幼处负责组织领导和实施本省调查。有关44个市县卫生局,负责组织领导和实施本次调查。
2. 首都儿科研究所负责本次调查方案表格设计、人员培训、质量检查、资料处理分析及技术咨询。省妇幼保健机构负责本省的人员培训、质量控制、资料收集整理上报及技术指导。市县妇幼保健机构负责本市县调查人员的培训、质量控制、资料收集整理上报及技术指导。
3. 为了保证本次调查的质量,育龄妇女血红蛋白测定省级要有1-2人,市县要有专门检验负责。做到任务、人员、工作质量的三落实。

七、 时间安排
育龄妇女贫血调查于1998年6月~1998年10月进行